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宏达纺织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债权人会议对宏达纺织厂财产的分配方案未表决通过,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宏达纺织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债权人会议对宏达纺织厂财产的分配方案未表决通过,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21-11-10
32
问题
宏达纺织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债权人会议对宏达纺织厂财产的分配方案未表决通过,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三次表决,直到通过为止
B、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法院裁定,债权人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
C、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法院裁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
D、法院直接裁定,债权人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
答案
C
解析
考查法院对债权人会议未决事项的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65条第2款规定:“本法第61条第1款第(十)项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第66条规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该法第65条第2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2y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2016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下列决议中,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2017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
(2016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除名的有()。
(2013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灭失风险的有()。
(2014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5年)A公司因拖欠B公司债务被诉至人民法院并败诉。判决生效后,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公司仍无法完全清偿B公司债务。A公司的债权人C公司知悉该情况后,于2014年7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A公司提出异议:第一,A公司账面资产仍大于负
甲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同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同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其钻戒质押给甲。后来乙未将该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丙。丙取得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的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乙购买甲的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的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时应当提前将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该提前的日期是()。(2015年)
随机试题
闪光对焊时,金属的结晶温度区间越大,半熔化区越宽,应采用()。
女性,58岁,间歇无痛肉眼血尿2个月余。查体未发现异常。肾脏B超提示右肾中下极4.5cm低回声肿物,向肾外侧突出。该患者手术治疗时,应选择的手术方式
工程施工实施阶段监理进行进度控制的基本内容有()。
一般而言,《著作权法》属于下列哪一个法律部门()
跨国公司在全球寻找最优区位,最终目的是()。
米酒:米
必要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可以进行强制检查。()
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处罚原则是()。
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Spaceandoceansarethenewworld______(科学家们正在努力探索).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