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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孙某经营的饭馆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孙某不知李某的身份和去向。李某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孙某以李某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孙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李某在孙某经营的饭馆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孙某不知李某的身份和去向。李某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孙某以李某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孙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dmin
2013-08-13
31
问题
李某在孙某经营的饭馆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孙某不知李某的身份和去向。李某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孙某以李某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孙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选项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自助行为
D、是侵权行为
答案
C
解析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李某未付餐费与孙某拒绝交还其外衣不属于同一债务,故A项错误。该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但承担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是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下,所采取的一种暂时延缓履行的制度。本题中,李某未付餐费与孙某拒绝交还其外衣不属于同一债务且不符合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故B项错误。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事情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财产或人身施加的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强制行为。自助行为与侵权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是他人财产和合法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自助行为则为法律或社会道德允许,并不构成侵权。据此,C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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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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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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