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dmin
2015-09-11
29
问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结合我国立法法的规定,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只能是狭义上的法律
B、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在法治国家。罪刑法定原则限制了国家刑罚权的发动。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则限制了国家刑罚权的程度
D、罪刑法定原则禁止有罪类推,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
答案
B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反对封建司法制度非法专横的产物,是对罪刑擅断主义的彻底否定,我国《刑法》第3条明确对之作出了规定,体现了人权保障和惩罚犯罪并重的思想。罪刑法定原则限制了国家刑罚权的发动,与之不同,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则限制了国家刑罚权的程度。罪刑法定原则派生的相关原则或者说具体内容与要求体现在两方面:形式的侧面与实质的侧面。其形式的侧面包括:禁止类推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排斥习惯法,即要实行成文法:即习惯法不是我国刑法的正式渊源,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是指刑法的正式渊源,只能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议发制定的法律,即立法法上的“狭义法律”:禁止事后法即禁止重法溯及既往,因为事后法和类推一样,均损害了刑法对法律行为的可预测性和可评价性。综上,ACD正确,B错误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u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电视台将乙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收录下来,然后在本市电视台播放。对于甲电视台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做法错误的是:(2008—卷一—94,任)
我国一架客机正从北京飞到纽约,如果该客机在韩国境内上空飞行时,对地面第三人造成损害,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损害赔偿适用();如果该客机在公海上空飞行时,对水面第三人造成损害,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损害赔偿适用()。假设这些损害赔偿案件都在中国提起诉讼。
蒋某与韩某为邻居。某日,蒋某开车发生追尾事故,被对方起诉,要求赔偿修车费用和误工费.韩某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因此蒋某咨询韩某对方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以及他应如何应诉,韩某向蒋某解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韩某的解释属于()。
某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票之前,针对股票发行的事项向某律师进行咨询,律师给出的以下解答中哪些项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下列关于拍卖标的物瑕疵请求规则的表述何种是正确的?()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行为不服的,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环境保护法》中的“三同时”制度是一项具有独创性的环境法律制度,其适用范围包括下列哪些?
我国现行宪法的哪一次修订中明确规定了“尊重与保障人权”?()
下列选项中哪个有权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随机试题
对α和β受体均有阻断作用的药物是
腹部闭合性损伤患者伴休克,腹穿抽出不凝固血液。在尚未手术前应采用的最主要治疗环节是
亚当斯认为评判性思维是()。
下面的固定方法渗透力强,3mm的组织1小时即可固定的是
A.扫描B.影像C.摄影D.激发E.成像系统从成像能源到图像形成的设备配置是
水肿发病涉及的脏腑是
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纳税额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称为()
普华有限责任公司经法院批准进入破产重整阶段,重整计划对普通债权人组进行了权利调整,削减对债权人组的债权至40%清偿率。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普通债权人组的债权人会获得债权额40%的清偿,分10年清偿,每年偿还4%。重整计划执行1年后,普通债权人组的债权人获得
下列各项中,属于银行汇票相对记载事项的有()。
适当的过度学习有利于记忆的保持,一般来说,学习程度以()为最佳,其效果也最佳。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