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7年研]

admin2022-09-19  58

问题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7年研]

选项

答案(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①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指任何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均须具备的共同要件。具体包括: a.当事人。即进行特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在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中,存在一方当事人即可;在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中,需要有双方当事人;在共同行为中,需要有两方以上当事人;在决议行为中,需要有某一组织的成员或内部机构参与表决。 b.意思表示。即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在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中,有一项意思表示即可;在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中,需要有两项一致的意思表示;在共同行为中,需要有两项以上内容相同的意思表示;在决议行为中,需要每个参与者独立作出意思表示。然后遵守表决程序和表决规则作出决定。 c.标的。指行为的内容,即行为人通过其行为所要达到的效果。 ②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成立要件,指依据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某些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除当事人和意思表示外,还应具备特别的事实要素,如实施特定的事实行为或采用特定的形式等。 (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①意定要件。即当事人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 ②法定要件: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不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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