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7年研]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7年研]
admin
2022-09-19
58
问题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7年研]
选项
答案
(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①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指任何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均须具备的共同要件。具体包括: a.当事人。即进行特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在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中,存在一方当事人即可;在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中,需要有双方当事人;在共同行为中,需要有两方以上当事人;在决议行为中,需要有某一组织的成员或内部机构参与表决。 b.意思表示。即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在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中,有一项意思表示即可;在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中,需要有两项一致的意思表示;在共同行为中,需要有两项以上内容相同的意思表示;在决议行为中,需要每个参与者独立作出意思表示。然后遵守表决程序和表决规则作出决定。 c.标的。指行为的内容,即行为人通过其行为所要达到的效果。 ②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成立要件,指依据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依据当事人的约定,某些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除当事人和意思表示外,还应具备特别的事实要素,如实施特定的事实行为或采用特定的形式等。 (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①意定要件。即当事人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 ②法定要件: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不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s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供电公司签订了供用电合同。由于供电公司线路检修而经常出现电压不稳的现象,但供电公司在检修线路前未通知甲。某日,甲在看电视的时候,电视机突然被电流击损。甲在知道供电公司检修线路导致电压不稳的情况之后,便找到供电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但供电公司并不理会甲的
甲与乙、丙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丙于2012年4月6日之前,向甲交付100只孔雀,甲在4月8日之前支付10万元。同时合同还约定,乙、丙对甲的债权为按份债权,每人可受领5万元。不料甲在受领了100只孔雀之后,禽流感爆发,孔雀都染病,甲为治疗孔雀耗资巨大
房地产开发公司甲从他人手中购得位于市中心城市花园广场附近的一块土地,考虑到这块土地优越的地理位置,位处滨海城市的市中心繁华地带,公司建筑设计师构想以“观景”为理念设计并建造高层观景商品住宅楼,预计这批商品房建成后房价可高达1.2万元/平方米。在这块地前方是
2013年元宵节过后,甲外出打工,乙是甲的邻居,两家关系非常好,甲拜托乙照顾自己7岁的女儿丙,在甲不在的时间里,乙作为丙的监护人。2013年8月,一阵暴风雨过后,甲的房屋由于年老失修,有倒塌的危险。为怕甲的房屋倒塌影响到自己,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对甲的房屋
2006年4月10日,甲汽车公司与乙柴油机制造厂签订了供货合同。双方约定:乙厂供应甲公司汽车发动机5000台,每台价格1万元。乙厂于同年6月10日开始,每季度交货1000台,甲公司于签约后10天内付乙厂定金30万元,乙厂每季的季度末交货,甲公司收货后1
请对“犯罪行为只有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才构成既遂”进行辨析。
下列关于物权和债权的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所有权人在其财产上为他人设立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他物权消灭后,所有权恢复到圆满状态。上述说法指的是所有权的()
甲遗失了一块金怀表,该怀表被乙拾得,乙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该怀表出质给债权人丙,丙并不知道该怀表为乙拾得的事实。则下列情形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表述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宏远机械厂是一国有企业,该厂于2003年6月1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2003年8月1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8月10日成立清算组,企业破产时管理的财产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1)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评估变现价值如下:①第1号房产:
急性血源性骨髓炎最常见的致病菌是
王妹妹,9个月。因患肺炎而入院,入院当天病儿哭闹不停,不愿离开母亲。对该患儿进行心理护理时,错误的一项是
材料进场质量验证内容有()。
()是各国监督商业银行的主体。
《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余艺与齐华亍1960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一女:长子余海、次子余涛、女儿余萍。1990年后,三个子女陆续成家独立生活,余艺因掌握缝纫技术,退休后被一家服装厂聘为技术员,收入颇丰。1996年,齐华去世,余艺无心工作,遂以8万元变卖了自住的房屋,跟随长子余海生活
Insomecountries,______iscalled"equality"doesnotreallymeanequalrightsforallpeople.
开发工具指导书和标准操作规范属于(35)________阶段的工作内容。
Theselow-budgetanimatedfilmsarethemainsourceof______ofthisindependentstudi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