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2011年初试真题)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别。

admin2014-11-13  41

问题 (东北财经大学2011年初试真题)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别。

选项

答案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的区别:一是适用对象不同。税收保全措施只适用于纳税人,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既包括纳税人,又包括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二是适用条件不同。税收保全措施针对纳税人有企图逃避纳税的行为,但事实尚未完全查询清楚,为预防税收流失,在纳税期之前采用的;强制执行则是针对那些事实清楚,在责令限期缴纳无效之后所用的。三是程序不同。强制执行程序比较简单,只要在规定期满未缴应纳税款,税务机关通过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就可强制执行,它实际上是两道程序,而税收保全措施则程序更多。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混合使用的唯一对象是“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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