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府采用通用技术建设一体育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在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向A、B、C、D、E、F、G七家投标申请人发出了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2009年2月12日,招标人向七家投标申请人

admin2019-04-23  28

问题 某市政府采用通用技术建设一体育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在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向A、B、C、D、E、F、G七家投标申请人发出了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2009年2月12日,招标人向七家投标申请人发售了招标文件,并在同一张表格上进行了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领取签收。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7日10时;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期不得长于18个月。
   七家投标申请人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
   F投标人在2月27日上午11:00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其全部投标文件,招标人没收了其投标保证金。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评标工作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30天。G投标人拒绝延长,招标人退回其投标文件,但没收了其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工期承诺汇总如表1所示,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问题】
指出上述招标活动和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上述招标活动和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分述如下。 (1)不妥之处: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同时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理由: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是为了告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2)不妥之处: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7日10时。 理由: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本案例中,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09年2月12日,而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7日,不足20日。 (3)不妥之处:七家投标申请人在同一张表格上进行了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领取签收。 理由:题中作法有可能泄露其他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的信息,作为招标人不得将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等相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qJc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