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法》第180条第4款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该条第1款规定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个量刑档次。在审理史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时,法院认为,尽管第4款中只有“情节严重”的表述,但

admin2018-04-02  29

问题 依《刑法》第180条第4款之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该条第1款规定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个量刑档次。在审理史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时,法院认为,尽管第4款中只有“情节严重”的表述,但仍应将其理解为包含“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两个量刑档次,并认为史某的行为属“情节特别严重”。其理由是《刑法》其他条款中仅有“情节严重”的规定时,相关司法解释仍规定按照“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两档量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第4款中表达的是准用性规则
B、法院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C、第4款的规定可以避免法条重复表述
D、法院的解释将焦点集中在语言上,并未考虑解释的结果是否公正

答案A,B,C

解析 A、C两项正确。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第4款规定“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表达的是准用性规则,并可以避免法条重复表述。B项正确。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法院对第4款的解释,联系的是相关司法解释对《刑法》其他条款中“情节严重”的解释,并与此保持统一,属于体系解释。D项错误。法院的解释背后隐藏的是对解释结果公正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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