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为牟取利益,采取在玉米油中添加食用香精的方式,冒充芝麻香油予以销售。至案发,刘某共生产假冒芝麻香油500公斤,经估价货值金额16万元。对刘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4-10-17  30

问题 刘某为牟取利益,采取在玉米油中添加食用香精的方式,冒充芝麻香油予以销售。至案发,刘某共生产假冒芝麻香油500公斤,经估价货值金额16万元。对刘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B、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C、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

答案A

解析 《刑法》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是数额犯,要求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刘某生产的芝麻香油并没有人身危害性,故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结合本案,刘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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