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物权变动的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2009-05-21  30

问题 下列有关物权变动的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将其自行车出租给乙后,又将自行车出卖给乙,则物权变动自该自行车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B、丙将自己的电脑交给丁有偿保管,后丙将电脑卖给戊,如果丙未按期支付保管费,则丁享有的留置权可以对抗戊的电脑返还请求权
C、已将房屋出卖给其朋友,则该买卖合同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时起发生效力
D、庚将自己的照相机卖给辛,在照相机没有交付给辛前,庚又在该照相机上设定了清偿本人债务的抵押权,则该设定抵押权的行为无效

答案A,B

解析 A项表述的情形为简易交付,根据《物权法》第25条的规定,A项表述正确,B项表述的情形为指示交付(返还请求权让与),根据《物权法》第26条的规定,此时戊享有电脑的返还请求权,但丁可因丙不支付保管费而对电脑享有留置权,即便在指示交付的情形下,留置权亦能对抗返还请求权人,故B项表述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5条有关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区分的原理,C项表述错误。D项表述的情形似乎为古有改定,实际并非占有改定,《物权法》第27条规定了占有改定,无论是否为占有改定,庚的行为都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设定抵押权应当认定为处分行为),这里就存在一个追认权的问题,故设定抵押权的行为为效力待定,而不是无效,故D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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