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营企业为改善职工居住环境,为职工建造宿舍,经董事会决议后于2006年4月份向本地6家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6家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认真编制了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递交给该民营企业。该民营企业在开标前成立了评标委员会,并按招标

admin2012-09-01  31

问题 某民营企业为改善职工居住环境,为职工建造宿舍,经董事会决议后于2006年4月份向本地6家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6家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认真编制了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递交给该民营企业。该民营企业在开标前成立了评标委员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开标、评标。最后,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了前三名投标人为依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该民营企业提交了书面评标报告。但该民营企业未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三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而是向一家评标委员会并未推荐的投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施工过程中,适逢钢材大规模涨价,承包人要求变更合同价款。由于该价款变更占总投资的比重较大,该民营企业拒绝了承包人的要求。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承包人书面通知该民营企业解除合同并立即撤出施工现场。该民营企业于是在合同约定解决争议的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按合同重新进场施工。承包人答辩认为合同无法律约束力,要求发包人支付已施工部分工程价款。

本案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约束力?为什么?

选项

答案本案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因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中标无效的,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始终没有法律约束力。

解析 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其含义是指:凡在我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不论是属于该法第三条规定的法定强制招标项目,还是属于由当事人自愿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该法。当然,根据强制招标项目和非强制招标项目的不同情况,招标投标法有关条文作了有所区别的规定。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则和程序的强制性规定及法律责任中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主要适用于法定强制招标的项目。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合同始终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五十七条又进一步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效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六条也规定,中标无效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的合同始终没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效力。考生应熟悉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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