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

admin2014-10-27  25

问题 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如货物运抵乙国后,乙国的E公司指控该批平板电脑侵犯其在乙国取得的专利权,致使货物遭乙国海关扣押,B公司向A公司索赔。在下列选项中,A公司无须承一担责任的情形是:

选项 A、A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依乙国法属侵权
B、B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C、A公司是遵照B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B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A公司

答案B,C,D

解析 本题的核心考点是卖方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免除。1980年公约直接规定了免除卖方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两种情形:(1)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2)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此外,公约还规定:当买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应将此项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否则就不能追究卖方的权利担保责任。这其实是补充了卖方免除知识产权担保责任的第三种情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iL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