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乙公司于2013年1月1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该法院依法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甲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甲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

admin2014-03-02  39

问题 甲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乙公司于2013年1月1日向甲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该法院依法通知了甲公司,甲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甲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甲公司在1月5日收到后,于1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已知:2011年11月,甲公司还赠与B企业价值50万元的设备一套; 2012年2月,甲公司放弃了丙公司的50万元的货款债权;2012年8月,甲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设备给丁公司;2013年1月10日,甲公司偿还了A公司债务20万元。
如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其与丙公司的二审诉讼判决正在执行之中,判决内容为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共60万元,已将甲公司的办公楼予以查封。法律后果有(    )。

选项 A、执行程序可以中止
B、解除保全
C、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D、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E、执行程序终结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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