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还款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丙企业为该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企业与乙银行协商,将还款期限延至2017年12月31日,但未征得丙企业的书面同意。2018年1月,甲企业到期仍不能偿还债务,乙银行遂要求丙企业

admin2021-05-12  26

问题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还款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丙企业为该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企业与乙银行协商,将还款期限延至2017年12月31日,但未征得丙企业的书面同意。2018年1月,甲企业到期仍不能偿还债务,乙银行遂要求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企业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不承担,因为保证期间已过
B、应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有效
C、应承担,因为丙企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D、不承担,因为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因还款期限的变更而消灭

答案A

解析 (1)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2)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仍为原来的期间,由于乙银行请求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时已经超过了保证期间,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fyQ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