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正确说法是:

admin2012-09-17  33

问题 关于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正确说法是:

选项 A、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其效力适用于被解释法律的施行期间
B、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其效力适用不及于施行以前发生的行为
C、对同一案件或同一条文存在两个以上司法解释的情况下,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D、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

答案A,C,D

解析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依附于被解释的刑法条文,与被解释的条文的时间效力同步(同步说),在同时存在数个司法解释的情况下,对同一案件存在先后发布的数个司法解释,参照从旧兼从轻原则选择其一适用。关于“立法解释”的时间效力存在争议。从法理上讲,立法“解释”是对被解释刑法条文规定固有含义的阐释,并非创制新的内容,所以其时间效力依附于被解释条文(采同步说)。《刑法修正案》属于刑法(立法),其时间效力只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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