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等六位股东各出资30万元于2004年2月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五年来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但为了扩大再生产一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2009年股东会上,乙提议进行利润分配,但股东会仍然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71题,多选
甲乙等六位股东各出资30万元于2004年2月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五年来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但为了扩大再生产一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2009年股东会上,乙提议进行利润分配,但股东会仍然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71题,多选
admin
2018-06-23
23
问题
甲乙等六位股东各出资30万元于2004年2月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五年来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但为了扩大再生产一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2009年股东会上,乙提议进行利润分配,但股东会仍然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71题,多选)
选项
A、该股东会决议无效
B、乙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股东会决议
C、乙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D、乙可不经其他股东同意而将其股份转让给第三人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公司决议无效及可撤销的情形。A、B项:《公司法》第22条第1款、第2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即使乙反对股东会决议,但因其不存在内容或者程序上的违法之处,因此决议完全有效,A、B两项错误,当选。
C项:《公司法》第7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本题中,公司成立五年来一直盈利却一直未分配利润,乙享有股份回购请求权,C项正确,不当选。
D项:《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可知,乙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非可以私自转让,D项错误,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Y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在乘坐公交车时不慎踩到旁边的乙,乙对甲大打出手,造成甲骨折受伤,站在旁边的丙亲眼目睹了乙打人的全过程。甲向乙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并申请丙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关于期间的特别规定不适用于下列哪些当事人?()
中国合资公司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在中国没有住所)在中国A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5台电子设备,并由乙公司负责将该电子设备运到甲公司所在的B市,此外,还约定一旦发生争议无论向哪国法院起诉,均适用德国民事诉讼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发
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在一定情况下,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进行仲裁,关于该重新仲裁,说法正确的是:()
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均可申请撤销,关于裁决撤销的具体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与乙于2006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甲与乙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2012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据此,请回答以下问题:如果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甲听说乙在2008年曾因发明了一项
海南日月快递公司与北京星辰食品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将2吨新鲜芒果从海南运送至北京海淀,为了减少风险,日月快递公司将该批货物投保。后车行至广东发生事故,导致芒果受损。星辰食品公司欲起诉请求赔偿,请问,下列没有管辖权的是:()
中国甲公司诉某国乙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案件,由于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所以一审由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此案情,回答以下问题:该案由院长方某和审判员常某、人民陪审员齐某组成合议庭,付某为书记员,胡某为翻译人员。以下关于回避决定说法正确的是:()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乙和丙约定若发生纠纷,则以协议订立地B市法院为管辖法院。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
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乙和丙约定若发生纠纷,则以协议订立地B市法院为管辖法院。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
随机试题
唯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_______,目遇之而成色,_______,_______。(苏轼《前赤壁赋》)
某地区9岁男生的身高“标准”是通过以下哪个调查方法得到的
硬结直径5~9mm硬结直径10~19mm
下列哪项指标常提示狼疮活动
产品生产进度的安排取决于()。
[*]
在以太网的帧结构中,表示网络层协议的字段是()。
设循环队列的存储空间为Q(1:35),初始状态为front=rear=35。现经过一系列入队与退队运算后,front=15,rear=15,则循环队列中的元素个数为
请编写一个函数fun,它的功能是:找出一维整型数组元素中最大的值和它所在的下标,最大的值和它所在的下标通过形参传回。数组元素中的值已在主函数中赋予。主函数中x是数组名,n是x中的数据个数,max存放最大值,index存放最大值所在元素的下标。
I________tohimbecausehephonedmeshortlyafterward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