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公司是由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10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6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申请星光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星光公司召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乙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议决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admin2018-02-01  34

问题 星光公司是由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10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6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申请星光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星光公司召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乙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议决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B、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三个股东全部通过,因乙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C、该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甲、丙、丁所持表决权占72%,因此通过
D、该决议必须经甲、乙、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乙不同意,而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因此不通过

答案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公司为丁作担保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甲、乙、丙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乙不同意,而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未过半数,决议不通过。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Xdo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