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
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
admin
2017-03-16
14
问题
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生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试卷二第89题)
选项
A、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6月5目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11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5日到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3月4日到2009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B,C,D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国赔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现为第19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由此可知,因不满16周岁而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已执行的人员,有权取得国家赔偿,赔偿期间自原判决确定之日起算,原判决确定之前被羁押的不予赔偿。本案中王某于2008年6月5日被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交付执行,该二审判决才是本案的原生效判决,因此本案的原判决确定之日应为2008年6月5日,王某也正是从此日起开始执行原判刑罚的。所以国家应对2008年6月5日到2009年3月2日王某因执行原判刑罚而被羁押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A项正确。
B项中2006年12月11日到2:008年3月4日。
C项中2006年12月5日到2008年3月4日均属于原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期间,对于王某在此期间的损失,国家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B项、C项错误。
D项中2008年3月4日到2009年3月2日,是一审判决后至再审改判无罪释放之前的羁押期间,如上所述,2008年6月5日二审判决的时问才是原判决的确定时间,所以2008年3月4日到2008年6月5日仍属于原判决确定之前的羁押期间,国家对此不予赔偿。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W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内容的表述,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下列关于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哪一个?()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关于这个条文,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秦朝中期,某郡民众因不满沉重的苛税,聚集上百人拒不缴纳税款,并冲进官府,砸坏了官府内的一些物品。以上行为,在当时应按照何种罪名来加以处置?()
在法学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构成一个相关的整体,被称为“事实构成”。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事实构成?()
某市政府建新办公大楼,工程由某建筑公司承包。工程按期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市政府由于财政困难,部分工程款一直未按期付给建筑公司,致该公司陷入严重经济困难。建筑公司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遂诉至法院。本案中,市政府应负:()
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事实,法律事实根据是否有主体的意志而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下列对法律行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清末制定的刑事法典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某省某市律师协会在查处律师赵某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过程中,发现赵某在一刑事诉讼案件中指使当事人行贿,应当给予停止执业的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打桩船作业,正确的安全要求有()。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事项。
甲公司系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题目中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2019年4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1)1日,结存A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350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000元。(2)5日,
下列加横线字与“攻之不克,围之不继,吾其还也”中“其”的用法相同的是()。
某初级中学为了追求升学率而取消年级排名靠后的部分学生参加中考资格。该学校做法侵犯了这些学生的()。
InChina,parentsalwaystryeverymeanstohelptheirchildren,andevenmakeimportantdecisionsforthem.Theynevercarewha
艾恩斯沃斯(Ainsworth)为了研究依恋类型设计了陌生情境技术,她以及此后的研究者采用这种技术识别出了四种依恋模型,其中依恋质量最差的依恋模式是
如果口技表演家第三个出场,歌手第五个出场,钢琴家第六个出场,则下列哪一项必定是真的?()如果口技表演家第五个出场而催眠者第六个出场,则下列哪一项必定是真的?()
y=xecx
"Theorphanhasnofather"isacase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