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刘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启动按钮,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关于刘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2/12)
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刘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启动按钮,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关于刘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2/12)
admin
2021-04-01
37
问题
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刘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启动按钮,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关于刘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2/12)
选项
A、(间接)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谎报安全事故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
D
解析
选项A错误:刘某不存在杀人的故意,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操作工刘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启动按钮,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的行为属于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法条竞合关系,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
选项C错误:在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虽然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但此时危害结果已经发生,并没有因为谎报而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因此刘某不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V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作用的说法中哪一项不能成立?()
某工厂擅自向河流中排放未达标的污水,被当地环保局处以5万元的罚款。该工厂与环保局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下列哪种法律关系?()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6条之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据此,下列选项中关于香港立法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关于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张三驾驶小轿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且速度过快,不慎将孕妇李四蹭倒在地,所幸并未受伤。但由于受到惊吓,腹中婴儿早产取名王五,交管部门对张三进行了罚款。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选举或决定的人员的罢免案?
《宪法》第12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下列关于人民法院的产生、任期和职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些?()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下列有关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诉讼过程中,关于举证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的是:()
随机试题
Foreightmonthshehasfloatedinhisprivateocean.Thismorningheawakens,openshiseyes,yawnsandkicksvigorouslysevera
不宜采用联合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是
对于不同消费者来说,同一商品效用的大小完全相同。()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对领导干部来说,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一方百姓造福,应该有政绩,也必须追求政绩。在现代建设中,广大共产党人奋发有为,身先士卒,兢兢业业,开拓进取,创造出辉煌的业绩,得到党的信任和群众的拥护。但不应否认,少数干部不正确的政绩观,也给党
小王从农贸市场买来一条金鱼,没过几天鱼就死了,下列最有可能导致金鱼死亡的原因是()。
求
某公司数据库中的元件关系模式为P(元件号,元件名称,供应商,供应商所在地,库存量),函数依赖集F如下所示:F={元件号→元件名称,(元件号,供应商)→库存量,供应商→供应商所在地)元件关系的主键为(1),该关系存在冗余以及插入异常和删除异常等问
有下面程序段#include"stdio.h"#include"string.h"main(){chara[3][20]={{"china"};{"isa"},{bigcountry!"}};chark
假定用户没有给一个名为MyClass的类定义析构函数,则系统为其定义的默认析构函数首部形式为上【】。
Williamneverlendshimselfto______atcard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