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单位在2009年11月招聘职工,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该单位与之订立了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试用期半年。赵某中专未毕业,但在试用期内工作很认真。2010年3月,单位发现赵某的中专毕业证
某单位在2009年11月招聘职工,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该单位与之订立了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试用期半年。赵某中专未毕业,但在试用期内工作很认真。2010年3月,单位发现赵某的中专毕业证
admin
2013-11-10
29
问题
某单位在2009年11月招聘职工,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并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个人情况表,如有隐瞒,一经发现立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该单位与之订立了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试用期半年。赵某中专未毕业,但在试用期内工作很认真。2010年3月,单位发现赵某的中专毕业证是伪造的,要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赵某称自己已怀孕,并持有医院证明。单位并不理会,解除了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该单位是否有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
选项
A、该单位有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因为赵某中专未毕业,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已在试用期被该单位发现
B、该单位有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因为赵某已怀孕,显然不胜任该岗位工作
C、该单位无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因为赵某中专虽未毕业,但已取得中专毕业证符合该单位的录用务件
D、该单位无权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因为赵某虽不符合录用条件,但被录用以来工作很认真,且已怀孕
答案
A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5)因本法第26条第l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该法第26条第l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在本题中,赵某伪造毕业证使单位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试用期内被单位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上述条款规定,单位可以根据第39条的规定与赵某解除劳动合同。故A项正确,当选。C、D项错误,不当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l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本题中,赵某虽然已经怀孕,但是单位与其解除合同依据的是第39条的规定,而不是第40条或者第4l条的规定,故B项中前一句表述正确,后一句原因表述不正确,B项错误,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U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村“村规民约”第7条明确规定,周氏村民违反族规的,为了维护周氏形象和保护个人隐私,绝对不得打官司,一律由周氏族内兄弟处理。下列有关这一规定的说法不能成立的是哪一选项?()
下列哪一选项表述的是法律规则?()
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案件不适用督促程序?
某商场家电部一员工在布置展台时,一通电的取暖器石英管突然爆裂,致其受伤。后查明事故原因是由于厂家不慎带几台质检不合格商品出厂。该员工欲通过诉讼向商家索赔,但不知应以产品责任还是以产品质量瑕疵担保为由诉讼。下列关于两者区别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高某因不服市国土局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国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高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两天以后,市国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高某应当如何处理?
军人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都有叛变的行为,关于二者的区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李某为张某委托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可以查阅、摘抄、复制的材料可以是( )。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
只能由不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有( )。
中国公民张行在北京因聚众闹事被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张行不服此处罚决定,欲提出复议,却不幸突患急病死去,则以下哪些人可以代之申请复议?
随机试题
Sheehan综合征最早出现的症状是
需要与钨酸钙屏匹配的胶片是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
采用手掘式顶管机时,应将地下水位降至管底()以下。
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税款征收方式的有()。
一般来说,下列部门在整体上属于盈余部门的是()。
班主任李老师在班级管理过程中,与学生共同确定班级总体目标,然后转化为各个小组目标,并最终落实到个人目标。这种班级管理模式属于()。
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可以看出我们党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不断在深化,这说明()。
在老区和新区之间一条路上安排公交站点,第一种安排将道路分成十等份;第二种安排将道路分成十二等份;第三种安排将道路分成十五等份,这三种安排分别通过三路不同的公交车实现,则此道路上共有多少个公交站点(含起点和终点)?()
阅读以下说明。[说明]如图3-1所示,PC1和PC2接到交换机SwitchA的f0/1和f0/2端口上,PC3和PC4接到交换机SwitchB的f0/1和f0/2端口上,SwitchA和SwitchB利用交叉双绞线互连在端口f0/24上,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