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某乡人大进行换届选举。私营企业主李某意欲成为候选人,于是在企业职工大会上公开了其参选人大代表的意图,并公布了个人简历等基本情况。此事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宪法学知识和《选举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是否可以参选人大代表
某乡人大进行换届选举。私营企业主李某意欲成为候选人,于是在企业职工大会上公开了其参选人大代表的意图,并公布了个人简历等基本情况。此事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宪法学知识和《选举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是否可以参选人大代表
admin
2021-11-18
43
问题
某乡人大进行换届选举。私营企业主李某意欲成为候选人,于是在企业职工大会上公开了其参选人大代表的意图,并公布了个人简历等基本情况。此事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宪法学知识和《选举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是否可以参选人大代表?法律依据是什么?
选项
答案
李某可以参选人大代表,法律依据是《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李某并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依照法律享有被选举权,因此可以参选人大代表,这是李某行使自己政治权利的行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PB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材料: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问题:说明马克思得出这一结论的根据。
案例:甲因急用钱将乙委托其保管的一幅名画以自己的名义卖给丙,丙在支付对价的同时拿走了字画。一日乙在丙处见到自己的画欲拿回,遂与丙发生纠纷,诉到法院。法官拿到案件后,查遍当时所有法律,没有适用该案件的法条。于是丁、戊两法官分别写出自己的判决如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下列问题:《尚书·吕刑》:“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孔安国传:“刑疑,赦从罚;罚疑,不论以为罪。”《礼记·王制》:“附从轻,赦从重”;“疑狱汜(音犯——编者注)与众共之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请结合宪法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全国人
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这是执法活动必须遵循的
关于法律移植,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是()
西周时期司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称为()。
南京国民政府具体指导国家立法的机关是()。
隋、唐时期的五刑分为()。
随机试题
求不定积分。
与立克次体有交叉抗原的肠道杆菌是
粪隐血阳性,其临床意义是()。
杨菲在肖阳的前妻去世后与其同居,后肖阳去世,他在美国留有一处房产,杨菲为继承肖阳在美国的房产与肖阳同前妻所生之子产生了纠纷,并诉诸中国某法院。本案杨菲与肖阳是否存在婚姻关系本身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徐小姐是一名企业职员。税前月薪3500元。免征额由800元调整为1600元后,徐小姐每月可少纳税()。
多因子模型是()的策略之一。
“人的发展是个体的内在因素与外部环境在个体活动中相互作用的结果。”这一观点属于个体发展上的()
培养劳动者是()
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的思想方法,要求我们正确把握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的关系。下列表达蕴含两点论与重点论统一哲理的是:
Atwhattimedoestheboyarriveatschoolaccordingtohimsel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