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措施及其效果。(厦门大学1 999年中国通史真题;浙江大学2000年中国古代史真题;厦门大学2001年中国古代史真题;北京大学2002年中国古代史真题;陕西师范大学2004年中国古代史真题)

admin2017-09-01  73

问题 试析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措施及其效果。(厦门大学1 999年中国通史真题;浙江大学2000年中国古代史真题;厦门大学2001年中国古代史真题;北京大学2002年中国古代史真题;陕西师范大学2004年中国古代史真题)

选项

答案(一)解决诸侯王国问题。元朔二年(前127年),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诸侯王除了由嫡长子继承王位以外,可以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分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令》颁布后,王国纷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为列侯,西汉王朝不用黜陟的办法而使王国的辖地缩小。接着,武帝颁布《左官律》和《附益法》。元鼎五年(前112年),汉武帝又采取“酎金夺爵”的措施,削夺列侯的爵位。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基本上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王割据的局面。 (二)中朝的形成。为了加强皇权,限制丞相权,汉武帝提拔了一批中下层官员,作为自己的高级侍从和助手,替他出谋划策、发号施令。这样,在朝官中有了中朝和外朝之分。由尚书、中书、侍中等组成的中朝成为实际的决策机关,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逐渐成为执行政务的机关。 (三)设刺史、司隶校尉,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汉武帝于元封五年(前1 06年),分全国除京师直辖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为为十三个州部(监察区),每个州部设刺史一人,称州刺史,简称刺史,以监察地方。刺史“以六条问事”,一条是监察“强宗豪右”,五条是监察郡守、尉和王国相。征和四年(前89年),又于京师所在地设司隶校尉,掌纠察京师百官(三公除外)和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弘农等七郡。刺史秩六百石,司隶校尉秩比两千石,都以京官监察地方的高官,司隶校尉还纠察朝官,史称这一制度为汉武帝“以内制外,以小制大”之术。这套制度比秦朝的监察制度严密得多,进一步加强了皇帝对庞大的官僚群的督导与控制。 (四)建立以察举制为中心的选官制度。为打破汉初“吏多军功”的格局,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建立察举制度。元光元年(前134年)冬,汉武帝初令郡国每年举孝廉各一人,从此之后郡国每年推举孝廉的察举制度正式确立。除孝廉一科为察举取士的主要科目外,汉武帝还不定期设立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察举取士,以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优秀人才。这些被察举到中央的人员,一般都在郎署供职,由郎官再逐渐升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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