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是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一庭庭长,他担任法官二十余年,法学知识渊博,为人清正廉明。同事觉得李法官能力很强,建议他兼任其他职务。下列哪个职务是李法官可以兼任的?

admin2009-01-19  19

问题 李法官是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一庭庭长,他担任法官二十余年,法学知识渊博,为人清正廉明。同事觉得李法官能力很强,建议他兼任其他职务。下列哪个职务是李法官可以兼任的?

选项 A、某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秘书长
B、该市法学会副秘书长
C、无偿兼任君达律师事务所在节假日的咨询律师
D、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答案2

解析 为保证法官队伍的纯洁性,维护司法公正、独立与廉洁,提高司法效率,我国《法官法》对法官的任职作了很多规定。《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选项C中的“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和D项中的“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一个属于违反了兼任律师的规定,一个属于违反了兼任行政机关职务的规定。需要指出的是,不论这种兼职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都属于禁止之列。因此CD不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3条规定,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或者可能借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第44条规定,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A中,由于该社团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所以也不应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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