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骗取他人财物后,刚准备离开现场,骗局就被识破。被害人追赶甲。走投无路的甲从身上摸出短刀,扎在自己手臂上,并对被害人说:“你们再追,我就死在你们面前。”被害人见甲鲜血直流,一下愣住了。甲迅速逃离现场。不考虑犯罪数额的情况下,甲构成( )
甲骗取他人财物后,刚准备离开现场,骗局就被识破。被害人追赶甲。走投无路的甲从身上摸出短刀,扎在自己手臂上,并对被害人说:“你们再追,我就死在你们面前。”被害人见甲鲜血直流,一下愣住了。甲迅速逃离现场。不考虑犯罪数额的情况下,甲构成( )
admin
2017-09-19
29
问题
甲骗取他人财物后,刚准备离开现场,骗局就被识破。被害人追赶甲。走投无路的甲从身上摸出短刀,扎在自己手臂上,并对被害人说:“你们再追,我就死在你们面前。”被害人见甲鲜血直流,一下愣住了。甲迅速逃离现场。不考虑犯罪数额的情况下,甲构成( )
选项
A、诈骗罪
B、抢劫罪
C、诈骗罪和抢劫罪
D、诈骗罪和故意伤害罪
答案
A
解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甲骗取他人财物,在不考虑犯罪数额情况下,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甲构成诈骗罪。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这里面的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必须是针对被害人或者在场的第三人,而不包括犯罪人对自己使用暴力或者以对自己使用暴力相威胁。因此甲的行为并不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构成条件,B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说法错误。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这里伤害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即行为人自己之外的人,行为人对自己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D选项说法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L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主犯、从犯、胁从犯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下列犯罪中属于必要共同犯罪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2条规定:“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备人的动产,债备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试分析该条法律
请对“无行为即无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不得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
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
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后甲公司私下将此合同转手给了丙公司,丁公司又采用不法手段取得了该合同。此时,该合同的效力应是下列选项中哪项所述情形?()。
甲为某市交通局副局长,负责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工作。乙为承揽工程,送给甲30万元。不料甲在数日后被调离,不再负责工程招标。乙闻讯后要甲退回30万元,遭拒绝。乙到检察机关投案,交代了给甲30万元欲请甲帮助承揽工程的事实。检察机关遂对甲、乙立案查处,并立即将30万
试根据《刑法》的规定,论述犯罪未遂的特征和处罚原则,以及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关键区别。
随机试题
在称量分析法测原油含砂量中用()洗涤砂砾。
节流阀利用的是()原理来制冷的。
高中阶段课程设置将点是()
患者男性,27岁,剧烈腹痛1d,发热,查体:全腹压痛,反跳痛,肌紧张,该患者常被迫采取何种体位来缓解腹痛
某货物在2002年的基价为300元,若年通货膨胀率均为3.5%,该货物2003年、2004年的时价上涨率分别为2%和3%,则该货物在2004年的时价为()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商品或服务包括()。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处分行为的是()。(2018年)
教育的目的是社会需求的集中反映,它集中体现________。
小学德育工作中常用的奖惩属于()。
凡事______,说话也不例外,在开口说话之前也要思考,确定不会伤害他人再说出口,才能起到______的作用,你也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和认可。填入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