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某市水暖器材厂于2004年9月28日向该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申请装修该厂门面。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同意该器材厂在距离厂房外墙0.3米内进行装修,但该厂超出了上述核准的装修范围。该市规划管理处发现后,认为市水暖器材厂装修门面虽经城管部门审批同意,但未经城市规划部门
某市水暖器材厂于2004年9月28日向该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申请装修该厂门面。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同意该器材厂在距离厂房外墙0.3米内进行装修,但该厂超出了上述核准的装修范围。该市规划管理处发现后,认为市水暖器材厂装修门面虽经城管部门审批同意,但未经城市规划部门
admin
2013-03-26
35
问题
某市水暖器材厂于2004年9月28日向该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申请装修该厂门面。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同意该器材厂在距离厂房外墙0.3米内进行装修,但该厂超出了上述核准的装修范围。该市规划管理处发现后,认为市水暖器材厂装修门面虽经城管部门审批同意,但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属违章建筑,且该建筑已超出城管部门的审核范围,影响了人行道的使用,就于2004年10月30日、11月6日和11月30日3次向市水暖器材厂送达了违法建筑通知书,但该厂不予理睬,继续施工。
2004年12月10日,市规划管理处向市水暖器材厂送达了某规处字(2004)第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1)限水暖器材厂接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拆除非法建筑;
(2)罚款300元。处罚决定书上加盖城市规划管理处的印章。
问:市规划管理处的处罚决定是否合理?处罚是否有效?
选项
答案
本案涉及行政法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行政主体。所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管理职权,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只有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才能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承担法律后果。是否为行政主体是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前提,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是违法的,法院应予以撤销。本案中市城市规划管理处是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所属的执法机构,承担主要的执法任务,但它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各类行政处理决定,而只能以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名义作出,行为的后果也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来承担。因此,市城市规划管理处不是行政主体。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在给市水暖器材厂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加盖自己的印章的行为,表明它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处罚,因此该处罚行为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凡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者明确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为行政主体;接受行政机关委托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非经法律、法规授权,一律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其所属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职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JA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国家公务员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国家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华某系江塘市某化工厂制剂车间工艺员,负责工艺流程管理和记录,兼做清洗参观服等工作。2006年3月26日午休时,华某提水桶到蒸气阀口处接热水时,被蒸气烫伤,经诊断,华某全身烫伤22%。同年5月17日,华某父亲向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年7月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基本权利,这说明()。
北京时间2009年1月7日,中国第二十五次南极考察内陆冰盖队抵达南极之巅冰穹A地区,动工建设我国首个南极内陆科考站()。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论述“三个文明”与“三个代表”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是指()。
行政管理体系的核心系统是()。
给予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人员的奖励,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当前我国具有综合性审批控制职能的组织系统是()。
人们在充分利用森林的经济价值时,由于忽视了它的生态价值以及过度砍伐,对人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重后果,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而且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这一事实从哲学上说明()。
再贴现率是()借款时支付的利息率。
随机试题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哪些法律制度?
高血压伴有外周血管病者宜用高血压伴有外周血管病者不宜选用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
"Yearsago,afriendofmineobservedthat80percentofthepeopleinthiscountryhavetoomuchself-esteemand20percenthav
甲谎称邢某欠自己20万元货款未还,请乙帮忙“要账”。乙信以为真,答应帮忙。二人遂强行劫持了邢某,驾车将其带至外地一宾馆捆绑起来,由乙看管。甲背着乙将邢某随身佩戴的手表、项链等贵重物品搜走,并两次给邢某的妻子打电话,勒索人民币20万元,称不给钱就杀人。邢某趁
有以下程序#includemain(){inty=10;while(y--);printf("y=%d\n",y);}程序执行后的输出结果是()。
Manyteachersbelievethattheresponsibilitiesforlearningliewiththestudent.【21】______alongreadingassignmentis
•ReadthearticlebelowaboutSouth-eastAsianstocks.•Foreachquestion23-28ontheoppositepage,choosethecorrectans
ItwasintheirLondonbranch______wemetanddiscussedtheissue.
A、Therelationshipbetweenallthecharacters.B、Thebackgroundofthestoryandthefeelingsofcharacters.C、Themoodandsuf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