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

admin2008-09-01  55

问题 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选项 A、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
B、备案登记行为没有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房屋的预售与区房地产管理局所作的预售预购备案登记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前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行为,而后者是行政机关对民事主体之阅的房屋预售预购事实的确认行为,从而起到公示和证明的作用,所以该登记备案行为只是对预售事实的确认,而非是对预售合同的确认;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由于高达公司向刘某销售的房屋本来就属于违法建筑,而区房地产管理局只是对刘某和高达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合同行为的事实予以确认,因此刘某的损失与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并无任何关系,该备案登记也来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所以 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同时也可以看出;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中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商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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