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化工公司于2008年5月2日接到A县(该县隶属于B市)环保局的罚款通知,该化工公司不服,向B市环保局提出了行政复议。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化工公司能否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 (2)该化工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在时间上有什

admin2014-09-04  62

问题 胜利化工公司于2008年5月2日接到A县(该县隶属于B市)环保局的罚款通知,该化工公司不服,向B市环保局提出了行政复议。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化工公司能否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
(2)该化工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在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3)B市环保局的复议决定书是否等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是否生效?为什么?

选项

答案(1)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应当在2006年8月1日前申请。因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3)否,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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