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不服县人民政府征用其土地的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被告是县政府,且影响巨大,县人民法院不敢轻易受理,便以向上级请示为由一直未予任何答复,李某应当如何处理? ( )

admin2014-05-30  27

问题 李某不服县人民政府征用其土地的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被告是县政府,且影响巨大,县人民法院不敢轻易受理,便以向上级请示为由一直未予任何答复,李某应当如何处理? (    )

选项 A、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B、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C、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D、可以请求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答案A,B

解析 《行诉若干解释》第32条第3款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因此选A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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