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选项中,体现合同相对性的情形是( )。
下列选项中,体现合同相对性的情形是( )。
admin
2023-02-22
29
问题
下列选项中,体现合同相对性的情形是( )。
选项
A、甲和乙订立合同,乙让欠其钱款的丙代其向甲交付款项,丙没有履行,甲可以追究 乙的违约责任
B、甲将自己的房屋租借给乙,后甲又以高价将该房屋卖给丙,丙请求乙立刻搬出该房 间,乙拒绝搬出
C、甲与乙签订供货合同,甲、乙约定由丙代替甲向乙交付货物,丙不同意二人约定
D、甲欠乙钱款到期无力清偿,甲怠于行使其对丙的债权给乙造成损害,乙代位行使甲 对丙的债权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465条的规定,合同具有相对性,包括主体、内容和责任的相对性。A项表述中,丙不是合同当事人,如果丙没有代乙履行合同,甲可以追究乙的违约责任,这体现的是合同的相对性,选A项。《民法典》第725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为“买卖不破租赁”规则,该规则赋予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抗租赁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这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不选B项。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债权债务关系仅发生于当事人之间,债权人只能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而不能请求合同之外的第三人向其履行债务,因此,C项表述不符合合同相对性原则,不选C项。《民法典》第535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据此,代位权作为合同保全制度,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因此不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Cw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实现技术要素高效配置是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战略使命。技术要素市场化改革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带来内生动力。发展完善技术要素市场,对现有市场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需要更加健全的产权保护制度,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更为成熟的劳动力、资本要素市场以及更加包容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深化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我国各类资本及其作用的认识,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发挥其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下列对资本的认识不准确的是:
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有关营利法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
关于我国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赵某从某一超市买了某肉联厂的熟食罐头,吃过罐头后食物中毒,花去医药费数万元。后来法院查明,罐头是超市委托给运输公司托运的,而该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没有采取冷冻措施,致使罐头变质,赵某可以请求()承担民事责任。
一战中的某战役属于典型的阵地战和消耗战,双方共伤亡70多万人,此次战争也被称为“绞肉机”。这场战役指的是()。
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是社会生产不可或缺的因素。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必要性和根据是()。
2020年12月17日,我国单独申报的“()”、我国与()联合申报的“送王船——有关人与海洋可持续联系的仪式及相关实践”两个项目,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随机试题
康复医学的基本内涵不包括
全麻患者发生高血压可能的原因是()
慢性风湿性心脏瓣膜病的主要致死原因是
患者女,72岁,胃溃疡12年,听说胃溃疡可能会发生癌变后闷闷不乐,一言不发,暗自垂泪,感觉自己没有未来,担心拖累家人,目前其心理反应最可能为
以下关于目标客户需求定位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一个坏的老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老师则教人发现真理。”下列各项与之不符的是()。
以囚徒困境为基础的研究发现,双方如果合作,各自的获益最大,但合作的基础是()
老王说:“经过整改,我们工地再也没有出现过违规操作的现象。”老王的话必须预设以下哪一项?
の(小さい)(白い)(車)はだれのですか。
(1)PessimismabouttheUnitedStatesrarelypaysoffinthelongrun.Timeandagain,whenAmericanshavefeltparticularlyglu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