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可以列入选民名单的有( )。(2008年多选53)

admin2019-02-19  15

问题 下列选项中,可以列入选民名单的有(    )。(2008年多选53)

选项 A、精神病患者甲
B、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乙
C、被监视居住的丙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丁

答案B,C

解析 根据《选举法》第26条,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据此,选项A、D不能选。选项B、C的乙、丙,享有选举权利,应当列入选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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