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试分析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

admin2010-01-30  37

问题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试分析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

选项

答案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以及公款使用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可以构成犯罪的挪用公款行为,有以下三种不同情况:①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②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③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归个人使用为目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6nU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