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考试真题)孙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1200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00元)。期满终止合同时,甲公司未向孙某提出以不低于原工资标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甲公司应向孙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为( )元。

admin2013-06-29  17

问题 (2011年考试真题)孙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1200元(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00元)。期满终止合同时,甲公司未向孙某提出以不低于原工资标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甲公司应向孙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为(    )元。

选项 A、800
B、1200
C、2400
D、3600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的掌握。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一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或者简写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关于补偿年限的计算标准如下:①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入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本题中,孙某工作满3年,应支付3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即为1200×3=3600(元)。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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