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委托拍卖人拍卖汽车一辆,并设定了底价10万元。拍卖中,乙是最高应价人,最高出价为8万元。拍卖后,甲却拒绝交付汽车,理由是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卖底价。乙反驳说,拍卖师没有事先说明是否有底价。下列主张中,哪一个是正确的解决方法?

admin2022-01-03  40

问题 某甲委托拍卖人拍卖汽车一辆,并设定了底价10万元。拍卖中,乙是最高应价人,最高出价为8万元。拍卖后,甲却拒绝交付汽车,理由是最高应价未达到拍卖底价。乙反驳说,拍卖师没有事先说明是否有底价。下列主张中,哪一个是正确的解决方法?

选项 A、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师未事先说明有底价,应视为不存在底价
B、根据“价高者得”规则,乙理应成为买受人
C、拍卖师未事先说明是否有底价,是有过错的,应承担乙的损失
D、拍卖人可以征得委托人甲的同意,再行拍卖该汽车

答案D

解析 拍卖师未事先说明有底价,应视为存在底价,这是行规,也得到了法律的认可。最高价低于底价的,价高者不能得到拍卖标的物,拍卖结束,这是“价高者得”规则的例外。买受人是善意的,可以向拍卖人主张权利,而不是向拍卖师个人。根据上述分析,ABC三项都不符合法律的规定。D项是双方自愿的合法行为。所以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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