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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至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试分析该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至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试分析该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admin
2014-05-11
27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至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试分析该法律规定,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选项
答案
(1)该条是关于提存的规定。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交付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法律制度。 (2)提存的法律意义。提存具有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效力。如果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债务人虽然不承担迟延责任,但是仍然摆脱不了债务的约束,债务人为债务提供的担保也不能消灭。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以消灭所承担的债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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