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
admin
2014-02-25
33
问题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2003—卷三—26,单)
选项
A、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
B、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
C、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对此,《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6条有明确规定。依据此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此条规定中的共同诉讼人为必要共同诉讼人。本题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z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点?
章某作为马某的债权人,对马某的债务人林某提起代位权诉讼。马某作为第三人对章某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本案参加诉讼的人在诉讼中的正确地位是:法院就追加行人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正确的做法是:
下列关于婚姻无效的表述,正确的有()。
甲8岁,父母双亡,和祖父一起生活。在学校因和11岁的乙发生口角,而被乙推入池塘,幸好被老师救起送医院抢救,花去医疗费1000元。甲祖父与乙父亲协商未果,代甲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结合案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孙某是某一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某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发现孙某有事情需要离开中国,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不制作调解书?()
甲、乙签订协议,约定甲租用乙的房屋10年,租金每年1万元,甲可以转租。第二年,甲将该房屋转租给丙,租期3年,租金每年1.5万元。后因乙经营不善,房屋被法院拍卖还债,丙购得该房屋。现甲、乙对两份租赁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2009年4月)产品的功能分析是价值工程的核心,是开展价值工程活动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阶段。在这一阶段,又可细分为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四个步骤。
幼儿型多囊肾是
A.泻水逐饮,消肿散结B.泻下逐水,破血消癥C.泻下,逐水,去积,杀虫D.泻水逐饮,祛痰止咳,杀虫疗疮E.峻下冷积,逐水退肿,祛痰利咽,蚀疮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法理论的规定,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作出行政处罚的要求中,属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合理性要求的有()。
根据分税制体制规定,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甲将一辆拼装汽车售给乙,乙违章驾驶该车将丙撞伤。丙的损害应由()。
(2012-下半年联考-92)下列论述错误的是()。
Salesofplasticwaterbottlesdropped______,from590amonthtojust110amonth,becauseofthereportonplastictoxicit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