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1年9月5日,中国足球队运动员陈涛在对新加坡队的比赛中,被对方门将一拳打中头部左侧颧骨处。以下是媒体对此事的新闻报道的节选: 新加坡队门将刘易斯把拳头重重打在陈涛脸上的时候,一切就开始了。队医在场边给陈涛简单治疗之后,陈涛表示自己可以上场比赛
2011年9月5日,中国足球队运动员陈涛在对新加坡队的比赛中,被对方门将一拳打中头部左侧颧骨处。以下是媒体对此事的新闻报道的节选: 新加坡队门将刘易斯把拳头重重打在陈涛脸上的时候,一切就开始了。队医在场边给陈涛简单治疗之后,陈涛表示自己可以上场比赛
admin
2018-07-07
36
问题
2011年9月5日,中国足球队运动员陈涛在对新加坡队的比赛中,被对方门将一拳打中头部左侧颧骨处。以下是媒体对此事的新闻报道的节选:
新加坡队门将刘易斯把拳头重重打在陈涛脸上的时候,一切就开始了。队医在场边给陈涛简单治疗之后,陈涛表示自己可以上场比赛……
在随后的半个小时里,陈涛外表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异常,他仍然像之前一样继续比赛,只是没有了两次打中门柱时的活跃。回到休息室,最初大家还没有发现异常,陈涛还在自己翻找上半场有比赛日期的球衣,要交回给队里。直到他向郑智问了那个问题:“智哥,你今天上场了吗?”郑智一听就怔了,马上说:“你不对劲啊,涛,赶紧去医院吧。”
接下来的情况更严重了,陈涛根本记不清这场比赛的比分是多少,他也不知道后来中国队还得到了一个点球,更不知道中国队已经获得了比赛的胜利……
在去医院的路上,陈涛仍然想不起自己被打之后的任何事情,他的短期记忆失去了,长期记忆却浮现出来了。他一个劲儿地问队医:“我们门将曾诚是不是把那个点球扑出来了?”那是2007年国奥队参加土伦杯时的旧事了。
请分析:陈涛大脑的哪个部位受伤了?解释你的判断。
选项
答案
陈涛的受伤部位是内侧颞叶的海马。该部分受伤导致了顺行性遗忘。理由如下: (1)从陈涛的症状来看,他智力正常,无知觉障碍,只是有一些遗忘现象,表现为受伤后,对刚发生的事件和事实的遗忘,而对受伤前的近事和远事记忆良好。总之,陈涛的短时记忆良好,但缺乏由短时记忆向长时记忆转换的能力,这是海马的长时程增强功能不济所致。这些都是顺行性遗忘的症状表现。 (2)从受伤后的行为表现来看,他的陈述性记忆即外显记忆受损,对刚发生的事情有遗忘;而非陈述性记忆即内隐记忆良好,能顺利提取踢球的技能并完成比赛。陈述性记忆依赖于内侧颞叶。 (3)从题干来看,受伤的部位是“头部左侧颧骨”处,这正是颞叶所在部位。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tzj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心理学312题库学硕统考专业分类
0
心理学312
学硕统考专业
相关试题推荐
按资源分配方式可将外设分为()。
在计算机体系结构中,CPU内部包括程序计数器PC、存储器数据寄存器MDR、指令寄存器IR和存储器地址寄存器MAR等。若CPU要执行的指令为:MOVR0,#100(即将数值100传送到寄存器Rn中),则CPU首先要完成的操作是()。
现代操作系统中,文件系统都有效地解决了重名问题,允许不同的文件可以有相同的文件名。那么,实现该功能的主要方法是()。
文件系统为每个文件另建立一张指示逻辑记录和物理记录之间的对应关系表,由此表和文件本身构成的文件是()。
使用HDLC时,位串011111110111110进行位填充后的位模式是()。
儿童动作发展的规律有()
布鲁纳的认知一发现说的基本观点是什么?
艾宾浩斯以自己为被试,采用机械重复的记忆方法,对遗忘规律进行了定量研究,据此回答以下问题:(1)实验使用的材料是什么?(2)测量记忆保持量的指标是什么?(3)用简单图画出艾宾浩斯遗忘曲线。(4)实验的结论是什么?
在阳光照射下,红花与蓝花可能显得同样亮;而当夜幕降临时,蓝花似乎比红花更亮些,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
根据下述材料,回答下面题。波斯纳等人曾经做过字母的视觉匹配和名称匹配的实验。他们的实验采用两种实验方法,让被试辨别两个字母是否相同。一个是同一性匹配,即两个字母读音和书写都一样,如A、A;一个是命名匹配,即两个字母读音相同而书写不同,如A、a,两
随机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著作权法》颁布于()年。
下列不需要激素冲击治疗的是
第三代头孢菌素的特点是
从一定意义上说,投资建设规模约束和决定着工程咨询的()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一个咨询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咨询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所从事的基金业务,其监管主体是()
江西省“十一五”期间进出口总额为()。
某商店卖出一支钢笔的利润是9元,一瓶墨水的进价是2元。若采用“买4支钢笔送一瓶墨水”的方式促销,共获利1922元,则这次促销最多卖出多少支钢笔?
A、条件(1)充分,但条件(2)不充分。B、条件(2)充分,但条件(1)不充分。C、条件(1)和(2)单独都不充分,但条件(1)和条件(2)联合起来充分。D、条件(1)充分,条件(2)也充分。E、条件(1)和(2)单独都不充分,条件(1)和条件(2
阅读以下说明,回答下列问题,将解答填入答题纸对应的解答栏内。【说明】某网络拓扑结构如图1—1所示,网络中心设在图书馆,均采用静态IP接入。该网络在进行IP地址部署时,可供选择的地址块为192.168.100.0/26,各部门计算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