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农田的保护,以下说法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有( )。

admin2021-09-06  27

问题 关于基本农田的保护,以下说法符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的有(          )。

选项 A、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B、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C、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1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必须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D、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答案A,B,C

解析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满1年不使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基本农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末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重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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