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日,甲公司将其初始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戊公司债券出售给庚公司,取得价款2500万元已于当日收存银行;同时,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协议,约定2014年12月31日按2524万元的价格回购该债券,该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为2400万元,假定截至2

admin2016-06-02  40

问题 2014年10月1日,甲公司将其初始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戊公司债券出售给庚公司,取得价款2500万元已于当日收存银行;同时,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协议,约定2014年12月31日按2524万元的价格回购该债券,该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为2400万元,假定截至2014年10月1日其公允价值一直未发生变动。当日,甲公司终止确认了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价款250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2400万元之间的差额100万元计入了当期损益(投资收益)。请分析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假如不正确,请说明理由及正确的会计处理。

选项

答案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甲公司出售债券给庚公司同时签订了2014年12月31日按2524万元的固定价格回购该债券的协议,说明甲公司保留了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正确的会计处理:将收到的2500万元价款确认为一项负债,在出售日至回购期间将回购价2524万元与出售价2500万元之间的差额分期计入财务费用。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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