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采购示范法》规定的采购实体取消供应商资格的理由不包括( )。

admin2016-05-24  27

问题 《公共采购示范法》规定的采购实体取消供应商资格的理由不包括(    )。

选项 A、采购实体在任何时候发现所提交的关于某一供应商或承包商资格的资料有假或构成虚报,应当取消该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格
B、已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实体要求再次证明资格时,供应商或承包商凡未能按要求再次证明资格的,采购实体不应取消其资格
C、采购实体不得以所提交的关于某一供应商或承包商资格的资料在非实质性方面失实或不完整为由取消该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格
D、供应商或承包商未能在采购实体提出要求后迅速补正此种缺陷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格

答案B

解析 根据《公共采购示范法》的规定,采购实体取消供应商资格的理由包括:
①采购实体在任何时候发现所提交的关于某一供应商或承包商资格的资料有假或构成虚报,应当取消该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格;
②采购实体不得以所提交的关于某一供应商或承包商资格的资料在非实质性方面失实或不完整为由取消该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格。但是,供应商或承包商未能在采购实体提出要求后迅速补正此种缺陷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格;供应商或承包商已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实体可以要求其按照原来对其进行资格预审时使用的同样标准再次证明资格。供应商或承包商凡未能按要求再次证明资格的,采购实体应当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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