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公司系某省某市一家建筑施工企业,2015年8月,该公司承接该市某单位的一项改建工程。因该公司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操作,施工阶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某省建设厅经现场调查后当场作出暂扣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的

admin2021-10-26  25

问题 万盛公司系某省某市一家建筑施工企业,2015年8月,该公司承接该市某单位的一项改建工程。因该公司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操作,施工阶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某省建设厅经现场调查后当场作出暂扣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的决定,该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被告确定、出庭应诉事项以及法院做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省建设厅作为第三人,其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应诉
B、省建设厅作为共同被告,其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应诉
C、若本案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法院应终结诉讼
D、若本案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法院应缺席判决
E、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为被告,其正职负责人或者副职负责人依法应当出庭应诉

答案E

解析 本案中,万盛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省建设厅既不是被告,也不是第三人。所以选项AB错误。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选项CD错误。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所以选项E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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