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中国证监会2011年4月在对甲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10年2月10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甲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将其注销。 (2)2010年3月1日,经甲公司股
中国证监会2011年4月在对甲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10年2月10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甲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将其注销。 (2)2010年3月1日,经甲公司股
admin
2015-09-18
23
问题
中国证监会2011年4月在对甲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2010年2月10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甲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将其注销。
(2)2010年3月1日,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甲公司为奖励职工而收购本公司6%的股份,收购资金6000万元全部计入甲公司的成本费用,截至2011年4月10日,收购的股份尚未转让给职工。
(3)2010年5月,经甲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王某同甲公司进行了一项交易,王某从中获利20万元。
(4)甲公司董事张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2010年5月10日,连续18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股东,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直至6月15日仍未对张某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指出A股东还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A股东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收到上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nD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说法错误的是()。
千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错误的是()。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应当先()。
2009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20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董事会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的有()。
甲于2007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3月22日,该包裹被盗。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张某签发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本票交收款人李某,李某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将本票金额改为12万元后转让给夏某,夏某又背书转让给宋某。如果宋某向张某请求付款,张某只应支付10万元,宋某所受损失2万元应向王某和夏某请求赔偿。()
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债权人委员会报告。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应向人民法院报告。
随机试题
FakeholidayvillawebsitespromptwarningA)DuringtheBritishwinter,thethoughtoftwoweeksinacoastalvilla(别墅)w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杜威教育思想的是()
用盐水洗涤蔬菜可使蔬菜中的虫卵和腻虫在盐水的作用下脱落,从而洗掉虫卵和腻虫。()
平原地区城市道路机动车最大纵坡宜控制在()以下,最小纵坡应大于或等于()。
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每种填料的填筑层压实后的连续厚度宜大于()。
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为统治阶级意志所决定。()
若有4个进程共享同一程序段,每次允许3个进程进入该程序段,用P、V操作作为同步机制,则信号量S的取值范围是()。
多边贸易谈判
设随机变量X的概率分布P(X=k)=,k=1,2,…,其中a为常数。X的分布函数为F(x),已知F(b)=,则b的取值应为________。
Oxfordisacitywithsuchamind-blowingreputationthatmanywhocomeherefindthemselves______bytheplaceandcan’twait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