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这一规定体现的是下列哪一项审判原则?

admin2014-04-28  27

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这一规定体现的是下列哪一项审判原则?

选项 A、公开审判原则
B、言词审理原则
C、集中审理原则
D、辩论原则

答案C

解析 该题考查刑事审判的原则。我国刑事审判的原则主要有审判公开原则、直接言词原则、辩论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该题考察的是集中审理原则。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该原则要求法庭对每个刑事案件的审理除了必要的休息时间外,原则上应当是不中断地连续进行。换言之,法庭审理案件从开庭到判决应当尽可能地一气呵成,不应中断。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每起案件自始至终亦应由同一法庭进行审判,而且在案件审理已经开始尚未结束以前不允许法庭再审理任何其他案件;
第二,法庭成员不可更换;
第三,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
第四,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8月12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3条关于合议庭成员不得更换的规定、第9条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时限的规定以及第14条关于裁判文书制作期限的规定,均体现了集中审判原则的精神。题目中“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的规定就是集中审判的内容,故本题应当选C。审判公开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即把法庭审判的全部过程,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于众。言词审理原则是直接言词原则的一个方面。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项原则,是指法院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辩论原则是指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当以口头的方式进行辩论,法庭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另外三个选项明显与题干不符。该题虽然不难,但是却提醒考生,诉讼法的复习也应注意将法条和理论联系起来,不能只知法条,而不知其背后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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