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某驾驶低速载货机动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行驶至314省道51公里,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此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admin2013-09-12  15

问题 石某驾驶低速载货机动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行驶至314省道51公里,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正面相撞,造成10人死亡。此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是什么?

选项 A、货车超载
B、货车违法超车
C、客车超员
D、客车驾驶人疲劳驾驶

答案A,B,C

解析 1.货车运载4.05吨货物(核载1.2吨),属于超载;2、在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时,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中型客车正面相撞,违法超车;3、中型客车(乘载12人,核载11人),属于客车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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