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与李二系居住在丙地老李的两个子女,两人分别居住于甲地与乙地,在老李死亡之前两人达成仲裁协议,约定由于继承而引起的争议由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老李病故后,李大与李二果真发生争议,李大欲申请仲裁,李二则主张仲裁协议无效,并欲就该协议的效力

admin2009-05-12  31

问题 李大与李二系居住在丙地老李的两个子女,两人分别居住于甲地与乙地,在老李死亡之前两人达成仲裁协议,约定由于继承而引起的争议由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老李病故后,李大与李二果真发生争议,李大欲申请仲裁,李二则主张仲裁协议无效,并欲就该协议的效力请求法院裁决,其应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

选项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大连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的仲裁机构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法院作出裁决的,此时有两种情形:(1)约定有具体的仲裁委员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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