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一矿井副井井筒工程,井筒深620m,净直径6.0m;基岩段为素混凝土结构,壁厚400mm。钻孔地质资料表明,在井深500m处有一厚6m的砂岩含水层,裂隙不发育,预计涌水量16m3/h。井筒施工前,施工单位提出需对含水层采取预注浆处理,建

admin2020-06-11  19

问题 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一矿井副井井筒工程,井筒深620m,净直径6.0m;基岩段为素混凝土结构,壁厚400mm。钻孔地质资料表明,在井深500m处有一厚6m的砂岩含水层,裂隙不发育,预计涌水量16m3/h。井筒施工前,施工单位提出需对含水层采取预注浆处理,建设单位不予同意;于是,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采取了吊桶排水、强行顶水通过含水层的施工方法;为预防水患,还在井筒中安装了排水管。
在施工含水层时,井筒涌水量逐渐增加到25m3/h,施工单位在混凝土浇筑施工时采取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补充了相应的截、导水工作,最终井筒施工拖延了半个月。该段井筒验收时,发现混凝土井壁蜂窝麻面严重,强度也未达到设计要求。依据监理日志关于该段井筒掘进时岩帮破裂严重、涌水量变大的描述,以及该段井壁混凝土施工期间涌水较大的记录(不存在其他相关施工质量问题的信息),建设单位认定混凝土井壁质量问题是由于施工单位爆破施工引起岩帮破裂造成的,对其提出索赔,并决定由其承担该井筒的套壁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提出了申诉。
问题
指出建设单位对井壁质量问题处理决定的不合理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选项

答案建设单位对井壁质量问题处理的不合理之处有:建设单位仅根据监理日志和施工中井筒涌水量变大的记录,就自行认定此质量问题是由施工单位爆破施工造成围岩破裂严重,并进而导致了混凝土施工质量问题。这一认定不仅看法不合理,且也不符合应有的决策程序;同样,建设单位自行提出井筒质量问题处理方法的做法也是不符合合理的处理程序。 建设单位提出的井筒套壁处理措施既是不经济的,又会严重影响井筒使用功能,且存在有更合理的处理方法。因此这一处理方法是不合理的。 正确的做法是应先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混凝土质量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获得合理的结论,并由设计单位对其影响进行评价,然后决定采用局部井壁加固和相关渗漏水的处理方法,达到既经济,又满足安全和原有功能的要求。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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