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李某2015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

admin2019-06-23  26

问题 职工李某2015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李某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要与李某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李某要求公司先支付其另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李某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李某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李某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公司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公司与李某必须在2015年2月28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B、公司可以随时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C、公司与李某应当在2015年3月31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D、公司与李某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 李某于2015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公司应在一个月内,即在2015年3月31日前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要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还应承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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