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骑乙公司运营的共享单车上班。途中,单车刹车失灵,甲闪躲不及,撞伤丙,丙的损害应当( )(2019年一专一第22题)
甲骑乙公司运营的共享单车上班。途中,单车刹车失灵,甲闪躲不及,撞伤丙,丙的损害应当( )(2019年一专一第22题)
admin
2019-05-29
26
问题
甲骑乙公司运营的共享单车上班。途中,单车刹车失灵,甲闪躲不及,撞伤丙,丙的损害应当( )(2019年一专一第22题)
选项
A、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由甲和乙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由甲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侵权的免责事由。甲汽车撞伤丙,造成丙的损害.正常情况下,应当由甲承担责任。但是,根据本题情形,甲没有过错,损害的发生完全是由于单车刹车失灵所致,故本案是属于由第三人原因导致的侵权。《侵权责任法》第28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本案中的侵权责任应当由乙公司承担,故B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i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2年真题)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017年真题)甲因出国工作,将自己的宠物犬寄养在朋友乙家。2015年5月2日,乙擅自决定将该犬卖给同事丙,乙、丙二人约定:宠物犬价格为5万元,2015年8月30日双方同时交付。丙为按时向乙付款,于2015年8月20日向丁借款3万元,以自己的一
(2015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认识错误的有()。
(2017年真题)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当事人中,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的是()。
(2017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量刑制度的有()。
(2014年真题)一天深夜,甲、乙以问路为名进入铁路道口值班室。甲与值班员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窃取了丙的手机,被丙发现。甲、乙见行为败露,就将丙捆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并搜走了丙身上的500元现金。其间,丙朝甲、乙喊叫:“快放开我,火车要来了!”甲、
(2015年真题)下列行为中,可以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是()。
(2017年真题)“任何人不应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请对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犯罪直接客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侵权责任法》第7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请分析:(1)如何理解本条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2)《侵权责任法》规定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随机试题
A.腹腔内出血表现B.腹膜炎表现C.肠梗阻表现D.梗阻性黄疸表现E.恶病质表现外伤性脾破裂病人的临床特征是
女,19岁。发热、贫血12天,肝脾淋巴结肿大,胸骨有压痛,血红蛋白60g/L,白细胞40×109/L,血小板60×109/L.首先考虑
A.2cmB.3cmC.3~6cmD.3~4cmE.6cm佝偻病轻度“O”型腿标准是两足跟靠拢,膝关节间距小于
案情:田某和苗某是前后院邻居,田某家盖的房子挡住了苗某家的采光,苗某多次交涉,田某不听,反将苗某打成重伤,田某被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苗某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委托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某为其诉讼代理人。胡律师接受委托后,为苗某写了如下诉状: 刑事附带
银行治理结构和制衡机制,对于健全公司治理和防范声誉风险都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对于银行及银行的负责人来说,最终的保护方式是向所有员工逐步地灌输一种恪守高度的公平和道德行为准则的精神,让银行上下都明确一点:不可因某项交易、销售、贷款、客户和盈利机会而牺牲银行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有位哲人说:社会是锅沸腾的开水,关键看用什么材料投入。第一种是生鸡蛋,第二种是胡萝卜,第三种是干茶叶。结果呢?第一种被煮硬了,不再有梦想与鲜活。第二种被煮软了,变成软塌塌的胡萝卜泥,随遇而安,迁就规则。
学习者根据一定的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监督来强化相应学习行为属于()
甲队队员围成一个正方形站立,刚好每边4人;乙队队员则围成一个正六边形站立,每边7人,那么两队的人数相差()。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问题。2014年1—5月,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软件业务收入约13254亿元,同比增长20.9%,比去年同期回落3.3个百分点。其中,软件产品完成收入4141亿元,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完成收入2649.3亿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完
将表结构为(职工号,姓名,工资)的表Employee中所有职工的工资增加20%,正确的SQL命令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