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唐代中枢制度的演变。(河北大学2006年中国古代史真题)

admin2019-02-27  34

问题 论述唐代中枢制度的演变。(河北大学2006年中国古代史真题)

选项

答案唐前期在中央掌握决策大计的是三省宰相班子,唐后期逐渐过渡到翰林学士和枢密使手中。 (一)唐前期的三省六部制。三省为尚书省、门下省和中书省。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颁发皇帝的诏令,其长官为内史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驳正违失,其长官为纳言。尚书省是执行机构,负责贯彻执行重要政令,其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为左、右仆射。三省为中央最高统治机构,三省长官(包括仆射)同为宰相,共同负责中枢政务。六部即尚书省下属的吏、民、礼、兵、刑、工等六部。吏部主官吏的考核任免,民部主户口、赋税等,礼部主礼仪制度,兵部主军政,刑部主法律、刑狱,工部主水陆工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中央还另有殿中省和秘书省,但在中枢政治中的作用不大,故习称唐代是三省六部。三省长官起初均为宰相,共议国政。但由于尚书令权力太大遂以唐太宗曾任此职为理由,不再授人,而以左右仆射代行职权。左右仆射起初是当然的宰相,但后来要加“同中书门下”头衔才是宰相。由于中书令、门下侍中的名位较高,所以也不常设。于是就给其他官员加上“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担任宰相。三省的长官均为宰相,共同在门下省的政事堂参议国政,政事堂会议也成为协助皇帝统治全国的最高决策机构。光宅元年(684年),裴炎为中书令时,迁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十一年(723年),张说又奏改政事堂之名为“中书门下”,作为宰相的办事机构,堂后设吏房、枢机房、兵房、户房、刑礼房五房。这时“中书门下”不仅有决策权,还对尚书六部进行对口领导,掌握了一部分行政权力。宰相的权力分于三省,又由品级较低的官吏担任宰相,这就进一步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但同时也更便于发挥整个统治集团的作用。 (二)唐后期的翰林学士和枢密使。 (1)翰林学士和翰林院。开元二十六年(738年),玄宗以中书省不能及时完成众多的诏令起草任务,成立了翰林学士院,负责一部分诏书的起草工作。永贞元年(805年)唐宪宗继位后,开始对翰林院进行强化和改革:在诸学士之上置翰林学士承旨,时称“院长”“翰长”,为翰林院首脑。凡皇帝注意之大诰令、大废置和密谋策划,承旨得“专受专对”。由于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都有草诏权,分工不明,宪宗乃分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为两制,各置六员。由于翰林院在宫禁之内,故称翰林学士为“内制”;唐后期中书省在皇城,故称中书舍人为“外制”。时内制重于外制,朝廷的制诰、诏令、赦文等都由翰林学士执笔,中书舍人只能起草一些不太重要的文书。这样,翰林学士的草诏权就被固定下来,翰林院成为设置于内廷的正式决策机构。 (2)枢密使和枢密院。枢密使参知机务是与唐朝宦官势力的发展密切相关联的。玄宗常委派宦官监军,肃宗时用权阉李辅国掌禁兵,德宗设护军中尉二人、中护军二人,全以宦官充任,统率左右神策军、天威军等禁军。元和初年,宪宗在强化翰林院职权的同时,又设枢密使一职,以宦官二人充任。宣宗时出现了枢密院,枢密使下设枢密承旨,再下有枢密院史,各级机构已相当完善。枢密使的任务是为皇帝传宣诏令,承受外朝表奏。如枢密使认为诏敕有不便之处,可以用黄纸书写意见,贴于诏敕之后,称为“贴黄”,以这种形式来指挥政事。从枢密使的职务来看,无疑为“内相”,枢密院亦为设于内廷的一个决策机构。二枢密使和二护军中尉合称“四贵”,从地位和权势来看,枢密使低于护军中尉,但在政治上的发言权枢密使则更大。中尉掌军和枢密掌政,为唐后期宦官专权提供了切实的保证。 随着翰林院和枢密院权力的上升,三省宰相的权力日益下降。唐前期,国家政务由宰相办公机构政事堂或中书门下决定;唐后期,翰林院逐渐掌握了大部分草诏权,中书门下所辖枢机房的职务又归枢密院,中书门下所剩下的决策职务就微乎其微了。宪宗以后,国家的决策大计都由翰林院草诏,经枢密使宣付中书门下执行。唐前期那种中书草诏、门下封驳、尚书执行的三省制度,逐渐解体。唐后期,三省宰相制逐渐被翰林院和枢密院所取代,实质是由于皇帝控制翰林学士和枢密使要比控制三省宰相容易一些,更适合君主专制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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