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我国公民社会经济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我国公民社会经济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是:
admin
2016-01-28
30
问题
下列关于我国公民社会经济权利的表述,错误的是:
选项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从国家或者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都有休息的权利
C、我国宪法规定“我国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D、我国宪法对发展公民社会保障权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未作规定
答案
B,C,D
解析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故A选项表述正确、D选项表述错误。根据《宪法》第14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不是“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C项表述错误。《宪法》第42条规定了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在第43条中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休息权的主体只是劳动者,故B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e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
某大型公立医院通过划拨方式取得100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该片土地上建了几栋房屋,由于医院需求有限,遂将其中的一栋房屋出租,将另一栋房屋转让,某律师对此作出如下建议,其中正确的是哪个?
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作品在中国的国民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某公司想要和外商兴办合资企业,以公司的场地使用权作价作为投资,合营第四年,该公司以场地作价偏低向外商要求提高投资作价,外商拒绝的理由应当是?
2009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3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09年3月5日起施行。下列关于该《规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识别是指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对案件的性质予以确定的过程。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以及《法律适用法解释(一)》,我国法院受理案件后,有关识别的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某加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约定了该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3年。则出现下列情形可以使得合伙人退伙的有:()
2012年外国人约翰来到中国,成为某合资企业经理,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约翰获得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随机试题
1型糖尿病的主要死因是【】
A.采用吸水性强的敷料包扎,达到要求的厚度和范围B.抬高肢体C.观察肢体末梢的血循环情况D.保持敷料干燥E.焦痂可用2%碘酊涂擦,每日4~6次包扎疗法护理措施中不正确的是
某体育场设有照明设施和管理用房,其场地灯光布置采用四塔照明方式,其中灯塔位置如下图所示,灯塔距场地中心点水平距离为103m,场地照明灯具采用金属卤化物等,请回答下列问题。该体育场灯塔最下排投光灯至体育场的垂直距离最少不宜小于下列哪个数值?(
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1984年9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1998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修改。
某银行2009年3月20日向某商业企业发放短期贷款100万元,期限为6个月,假定该档次贷款月利率6‰。该企业在取得贷款后,没有提取现金,将该笔贷款全部转为单位活期存款,在2009年6月20日前该笔活期存款没有发生任何存取行为,假定单位活期存款月利率2.25
学校教育活动的中心是()。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息的本质,是职能资本家使用借贷资本而让渡给借贷资本家的一部分剩余价值,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转化形式。()
简述《俄罗斯联邦教育法》的基本内容。
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AproposedRussianbanonEuropeanUnionmeatexportscouldjeopardizeRussia’saspirationstojoin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