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4年真题)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是
(2014年真题)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是
admin
2018-08-01
36
问题
(2014年真题)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能够取得原物的天然孳息所有权的是
选项
A、所有权人
B、留置权人
C、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D、动产抵押权人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点为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的特征,第二章第二节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关于孳息的所有权归属,因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所不同。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故本题选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d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2010年真题)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用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应当责令其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紧急避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顾某欲与闫某离婚。下列情形中,顾某既可以之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同时可请求损害赔偿的有
被宣告_______的犯罪分子,在_________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________,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关于三个空格的填充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以房屋为客体的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
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试论物权的公信原则。
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随机试题
黄女士,55岁,因脑出血昏迷1年余,每日给鼻饲、翻身等处理,眼睑不能闭合,有尿失禁已留置尿管。保护双眼的目的是预防
在特定的反应条件下,酶的天然底物的米氏常数
心肌不会产生强直收缩,其原因是
A.影响药物透过生物膜吸收B.影响药物在胃肠道的稳定C.发生酶促反应D.发生酶抑反应E.影响分布舒筋活络酒不能与苯巴比妥合用,是因为会
关于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砖墙砌体砌筑时宜采用()
企业对投资机会的研究,应结合企业的()以及企业内外部资源条件。
2015年10月,甲烟草批发企业向乙卷烟零售店销售卷烟200标准条,取得不合增值税销售额20000元;向丙烟草批发企业销售卷烟300标准条,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30000元。已知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为11%,定额税率为0.005元/支;每标准条20
e12由x-sinx~得
A、Theyareataviolinshop.B、Theyareatacircus.C、Theyareataconcert.D、Theyareinsideamovietheatre.C男士说小提琴声很难听,女士表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