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是北京市某人民法院受诉的一个案件当事人,他是英国人,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现在如果人民法院对其送达诉讼文书,合法地采用了邮寄送达的方式,那么自邮寄之日起多长的期限,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admin2009-03-12  27

问题 史密斯是北京市某人民法院受诉的一个案件当事人,他是英国人,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现在如果人民法院对其送达诉讼文书,合法地采用了邮寄送达的方式,那么自邮寄之日起多长的期限,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选项 A、3个月
B、4个月
C、5个月
D、6个月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5条第6项,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6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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